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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黑板洞察

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,開啟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進程,到今年,改革開放已走過了整整40年的路程。因此,在這個具有紀念意義的時間節點上,黑板洞察篩選并梳理出了國家統計局從1978至2017年教育部分的內容,縱觀改革開放40年來的教育變遷,我們會看到,中國教育所取得的成就,無疑稱得上“偉大”二字。

01掃盲

教育工作停滯十年后,中國教育出現了一個斷層,文盲數量隨之增多。據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:全國12歲以上文盲、半文盲2.3722億人,占全國人口總數的23.5%,其中農村文盲占91%,40歲以上文盲2.1853億人。隨著工作重心轉向經濟發展和現代化建設,教育重新受到重視。1982年12月4日,掃盲被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憲法第十九條規定:“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,掃除文盲…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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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是在2000年的報告中提到,“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目標初步實現”。因此往后的報告中,在以往教育部分最后出現的一句:“全國共掃除文盲XXX萬人”,也就此消失。而作為一種莊嚴的承諾,“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,掃除文盲……”依然書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第十九條中。

02成人教育

掃盲取得的成效,離不開政府在成人教育上的關注度。根據上文中提到的數據,“40歲以上文盲2.1853億人”,成人教育進展的好壞或許直接影響著掃盲的效果。當然,成人教育除了掃盲的作用外,也在各方面為各個工作崗位提供了人才培養。(注:下文中,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是指,改革開放以后發展起來的中等專業成人教育學校,是把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成年人(主要是在職人員)培養成中等管理人員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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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學齡兒童入學率

1978年4月22日,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,總設計師提到:“尤其是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育工作者,負有培養革命接班人的幼苗的重任”,這話現在聽起來或許充滿著歷史感,但當我們回看這40年來學齡兒童入學率和幼兒園在園幼兒數量的變化時,我們的確是能感受到“重任”的不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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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小學在校學生

1978年2月26日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。華國鋒總理在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說:“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,有利于國民經濟的有計劃發展……爭取在三年內把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”。同年10月26日,中共中央批轉了《關于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報告》,明確了計劃生育的各項要求。

計劃生育政策的效果,很快就在小學在校學生數的體量中顯現出來。小學在校學生數在1979年達到14633萬后,至今也未被超過。而政策帶來的后果之一便是,自此以后到2015年,小學在校學生一直總體呈遞減趨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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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從1991到1997年間小學在校學生數量有過一段短暫的增長期,追述個中緣由,或許是國家在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“九年制”。該法規定:“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、少年都必須接受的教育,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。”

05輟學率

衡量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績除了要看入學率外,對于大部分農村地區來說,能夠保證學生求學的連貫性,降低輟學率,也是重要的衡量標準。因此不僅要做好開“源”——提升入學率,還要控制住節“流”——降低輟學率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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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顯示,我國普通初中和小學學生輟學率分別從1991年的5.38%、2.2%下降到了2000年的3.21%、0.55%。盡管降幅看起來不大,然而考慮到基數的變化,這個降幅依然能夠說明,國家在保證教育普及度上作出的努力。

06普通高校在校生

1977年8月8日,總設計師在科學和教育工作座談會總結發言中宣布:“今年就要下決心恢復從高中畢業生中直接招考學生,不要再搞群眾推薦。從高中直接招生,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、早出成果的一個好辦法。”。于是那年冬季,全國共570萬考生參加了有史以來的第一個冬季高考,從那年以后至今,高考成了國家選拔人才的重要通道也成了萬千學子改變命運的“龍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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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數據中可以明顯看出,轉折點是在1999年。相比于1999年以前,1999年后,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每年幾乎以百萬級別的數量開始增長。原因在于,1998年11月,經濟學家湯敏以個人名義向中央提交了一份建議書《關于啟動中國經濟有效途徑———擴大招生量一倍》,于是1999年,招生人數增加了51.32萬人,招生總數達159.68萬人,增長速度達到了史無前例的47.4%。

07特殊教育

除了幼兒、中小學、高等教育外,特殊教育在改革開發后也得到了重視和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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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上,在2000年以前,報告中對特殊教育的稱呼還依然是“盲聾啞、弱智教育”,2000年以后的報告中,才被統稱為特殊教育。

在今年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,黨中央、國務院授予了100名同志改革先鋒的稱號,作為基礎教育改革的優秀教師代表——于漪,成為了教育行業唯一的獲獎者。

事實上,改革開發40年來,無論上文提到的數據是多么讓人驕傲,但歸根到底,教育的發展和進步離不開的是像于漪老師這樣,無數參與到第一線為教育謀發展的人、機構和企業。好未來教育集團聯合創始人兼總裁白云峰在今年GES未來教育大會演講中也提到,在改革開放的40年中,教育的發展也留下了時代的烙印。中國13億人口教育需求的變遷,是教育進步最原始的推動力。中國家庭教育理念的變遷,是推動教育創新的最佳源動力。而現下中國的知識密度和知識資本正在崛起,在全世界范圍,沒有任何一個國家、一個地區,擁有如此大規模受高等教育的人群。這些人群的創新力量一旦被激發,中國的經濟又將再次迎來巨變。

而在這其中,民辦教育機構無疑成了中國教育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之一。

以下是黑板洞察梳理的和民辦教育管理規范有關的法律法規:

1982年,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《憲法》:“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、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”。

1987年,教育部頒布《關于社會力量辦學的若干暫行規定》,民辦教育走上有法可依的法制軌道。

1992年,黨的十四大報告:“要鼓勵多渠道、多形式社會集資辦學和民間辦學,改變國家包辦教育的做法。”

1993年中央頒布《中國教育改革發展綱要》:“改變政府包攬辦學的格局,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體,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體制。”

1996年,教育部發布《關于加強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

1997年,國務院頒布了《社會力量辦學條例》,這是第一部規范民辦教育的重要行政法規。

2002年,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。

2004年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》。

2010年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年)》正式確立了民辦教育的地位:“民辦教育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,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的工作職責。”

2016年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>的決定》,拉開了民辦教育分類管理的大幕。

2018年8月10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(修訂草案)(送審稿)

自1997年《社會力量辦學條例》頒布,民辦教育的地位經歷了從“補充”到“教育組成部分”再到2010年的“重要組成部分”三個階段。回望改革開放40年中國教育發展的變遷,既有著波瀾壯闊的偉大也充滿著跌宕起伏的磕絆。而最終,民辦教育也緊緊地和時代發展的脈搏聯系在了一起。